今年11月1日起,北京破产法庭将集中管辖全市破产案件,包括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相应的衍生诉讼案件以及跨境破产案件。10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调整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及企业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及“十大破产典型案例”,积极探索构建首都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体系,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京冀高质量发展。
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暨一中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现场。李佳 摄
2016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集中管辖各中级法院受理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破产庭成立以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一个中心”,探索构建破产挽救机制,为困境企业引入近10亿元资金,实现1900万元职工债权全额清偿,初步建立破产审判规则体系,多措并举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实现网络拍卖成交率100%,着力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共计导出3575件执行案件。截止今年9月底,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分别为175件和143件,申报债权数额达97亿元,确认债权60亿元,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4亿元,处置财产4854万元。“北京的破产审判肩负着在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济政策及产业结构大幅调整背景下,通过破产法的市场化实施,促进国有‘僵尸企业’依法退市,救助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的任务,以及从司法层面提升‘办理破产’指标, 助力提高首都及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的使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说。
据了解,此次管辖调整是北京法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加强破产审判能力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北京也成为首个对全市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的直辖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表示,对全市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效能和调整破产审判空间布局,加强破产审判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建设,集中各种资源力量,加大对制约破产审判发展的难点性、瓶颈性问题的破题攻关,进一步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市场化破产审判机制、提升北京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质效,打造一支更能满足破产审判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此次集中管辖后,北京破产法庭将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审判能力建设,推动完善配套机制,切实将破产审判置于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实现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一中院破产庭成立以来受理并审结的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北京破产法庭庭长郑伟华介绍,十大案例中包括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北京法院首例适用破产网拍案、市一中院首例破产和解案以及高科技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等,涵盖三类破产程序,涉及多种性质企业,不仅是破产制度价值功能的司法实践体现,也为破产法顶层设计提供基层样本、为市场主体经营决策提供司法借鉴。
下一步,北京破产法庭将坚定破产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市场化、法治化理念贯穿于破产法实施的各个程序和各个环节,力争推动营商环境指标再提升,实现破产审判工作再进阶,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目标,为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首都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明霞、王小兰、王玉梅、于鹏、王冬梅、朱建岳、徐传辉,北京市政协委员刘燕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