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炼铝窝点藏在5A级景区里,23余吨熔铝废渣未经处理直接倾倒、掩埋在山林中……近日,这起环境污染案在文成县法院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同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此前,4名被告人已退缴违法所得23.6万元,并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10.56万元。
2020年10月,文成县检察院在协同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履职过程中发现一线索:在西坑镇江山村天顶湖东侧山林里,能闻到刺鼻气味,现场发现有倾倒的铝灰渣废物,怀疑有人开设非法炼铝窝点并违法倾倒铝灰渣。
“远远地看得到黑烟,但是找到加工点还是花了半个多小时。这些非法炼铝窝点都藏在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承办检察官郑国龙介绍,这个窝点藏在文成县唯一的5A级景区——刘伯温故里景区深处。
由于非法加工点位置隐蔽、取证难度大,文成县检察院协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并利用无人机进行定位调查,后当场抓获2名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的操作工人汪某和吴某,现场缴获已加工完成的铝锭和倾倒在山林里的铝灰渣废物。不久,该非法加工点负责人张某等人也被抓获。
汪某和吴某还供出另一非法炼铝点,办案人员马不停蹄赶赴现场,发现该非法加工点已停产,现场遗留大量随意倾倒的铝灰渣废物。
经查,张某等4人将23.41吨熔铝废渣未经处理直接倾倒、掩埋在附近的山林里。
近日,随着法槌声落,此案成为文成县法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宣判的首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作为浙南典型的山区县,文成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但近年来,滥伐林木、非法捕猎、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类犯罪屡有发生。今年3月,文成县法院出台了全省首个《关于涉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工作规程》,受理的涉环境资源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由综合审判庭统一审理。“‘三审合一’工作规程的出台,对文成县飞云江流域、铜铃山景区保护的意义十分重大,比如在相关乡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推进形成既护山又护水的全覆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文成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成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