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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他在邻居家行窃,就因为这件事情检察官竟然选择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1-07-02 11:06 | 来源:河北长安网


同学们,这里是摄像头看不到的地方,如果你们受到侵害,请勇敢的说不,大胆的通过这个举报箱或者举报电话联系我们,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这是河北邢台内丘县检察干警在某学校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及安全举报箱等情况给学生进行详细讲解。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该院专门定制了“一号检察建议”安全举报箱,设置了举报电话、举报展板,在学校内“安全却不隐蔽地带”进行悬挂。

该院在工作中发现,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最大的难题在于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持沉默。内丘县全域三分之二面积的丘陵及山区,一直以来,孩子传们接受的传统教育多而性教育少,有些家长认为被性侵是极其不光彩的事情,一般会选择隐忍,这就使“一号检察建议”的作用发挥打了折扣。

针对工作中遇到的这些实际问题,该院认真研究,专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展开讨论,认为对于这种隐秘的违法行为,最重要的便是鼓励学生和家长大胆举报。最终该院党组形成一致意见,决定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设立“一号检察建议”安全举报箱和举报展板、电话、邮箱

在信箱选址上,选择在摄像头可视区域无法覆盖到却又不偏僻的楼梯下、卫生间内等位置,既能被学生发现,同时又能保护他们的行动信息,消除举报的顾虑。在颜色选取上,使用较为醒目的红色,宣示对学生侵害的禁止。

在信箱维护上,由各学校校长负责对举报箱的悬挂和维护,防止举报箱被破坏。

在信箱管理上,由未检干警专人管理举报箱钥匙,每周开箱一次,两名干警同时在场。对学生举报的所有问题全部及时登记在册,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置。

在问题反馈上,做到及时全面,对于符合刑事犯罪的案件,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适用“一站式询问”制度最大程度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

在宣传引导上,该院还将举报信箱内容融入至全县范围的法治宣传活动中,第一时间告诉学生未检工作的保密性要求,消除其举报顾虑,鼓励她们保护自己,勇敢的对侵害人予以举报

从源头发现问题,解决源头问题,该院通过小小的举报箱,更好的保护孩子们的隐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让“一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地见效。

此外,为深入推进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2020年9月,河北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专项活动。半年间,检察机关联合民政、教育部门,救助帮扶包括未成年被害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涉罪未成年人和涉罪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在内的涉案困境未成年人181人,共进行司法救助140人,涉及救助金额301万余元。

9岁的小王亲历父亲杀害母亲后自杀的全过程,心灵遭受创伤。跟随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后,生活拮据,又面临因住所突然改变而无学可上的难题。检察机关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联合教育部门帮助办理就近转学入学,协助民政部门为小王申领了每月千元的孤儿生活补贴……全方位救助,让小王走出困境,重回正常生活。

司法救助,让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走出困境

“去年,省检察院联合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介绍。

自此,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摒弃“就案办案”思想,认真筛查所办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未成年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未成年人李某某被性侵一案引起办案检察官的重视。他们发现,李某某存在智力障碍,其母亲也患有三级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李某某家中仅依靠其父务农为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依法对被告人提出从重量刑建议的同时,检察机关主动帮助李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有效缓解了李某某家的经济困难。

检察机关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发现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线索,积极开展有效救助帮扶。”赵智慧说。

全省检察机关以救助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为突破口,有效解决在押人员子女生活、学习困境,以检察温情感化在押人员真心改过。

潘某故意杀人被羁押后,其3个幼女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孩子的奶奶患有重病,爷爷年老体弱,一家老小的日常生活成了潘某最担心的问题。了解情况后,检察机关为三姐妹申请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她们申领了每人每月7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检察官还以“爱心妈妈”身份定期看望三姐妹,用心用情呵护她们的健康成长。一系列举措不仅帮助三姐妹摆脱了生活困境,也感化了潘某。“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孩子身边。”潘某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作出承诺。

凝聚合力,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全省检察机关多角度关注案件背后问题,联合民政、教育部门多层次展开精准救助帮扶。他们推动建立“司法救助+民政救助+教育帮扶+”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实现“1+1+1>3”的良好效果。

母亲被继父杀害,8岁的海某某迁往异地,跟随家境贫困的父亲生活,身陷心理创伤、生活贫困和在当地无学可上的多重困境之中。为帮助海某某走出困境,检察机关为她量身打造救助方案: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缓解其经济压力;联合教育部门为其跨市办理转学入学,解决其上学问题;克服跨市救助困难,通过两地检察院接力协作,在当地聘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海某某进行心理救助,改善其心理状况……检察机关一系列的措施,引导海某某渐渐走出困境,变得健康、阳光、快乐。

心理疏导,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成长铺平道路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高度关注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疏导。对于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未成年人,及时聘请专业力量介入,以贴心举措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心理困境。

7岁的小亮是被害人子女,父亲受害身亡后,小亮被迫投奔远嫁内蒙古、生活贫困的姐姐。姐弟俩面临着家庭剧变、生活贫困和小亮在当地无学可上的多重困境。检察机关及时为其申请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跨省开展教育帮扶,帮助小亮就学,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亮姐弟展开线上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丧亲之痛。如今,小亮已经在新学校开始了学习生活,小亮姐姐每周会在当地参加公益活动,用行动回报社会。

检察机关坚持扶困和扶志相结合,既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走出生存困境,又帮助他们树立起面对未来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教育感化,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在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真正走出困境的同时,我们还关注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所处困境,在救助中实现挽救。”赵智慧介绍。

全省检察机关以全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出发点,将人格教育、理想教育融入救助之中,帮助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重回正途。

16岁的李某家境贫困,父母均有残疾。辍学期间因盗窃邻居财物,李某被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检察官根据李某心理特点,积极开展理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激发其向上潜能,矫正不良行为。

“我想继续上学,学习些技能来改变我们家的生活状况。”李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为此,检察机关多次与技校方沟通,技校方同意接收李某到学校学习。为解决李某学费、生活费问题,检察机关协调学校为其减免学费,协调民政部门解决了其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用。

重新上学后的李某,变得勤奋好学,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与民政、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协力救助帮扶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取得了良好的救助帮扶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与民政、教育部门联合,形成内外工作合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回访、监督工作,加强救助帮扶工作宣传等,常态化开展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赵智慧表示。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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