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实现违规设施和卡点全面清除、保留设施和卡点全面公示、新增设施和卡点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措施全面创新,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保障道路货运物流畅通,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货车司机、货运企业和沿线群众可通过交通运输部官方小程序对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举报投诉,并对处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实时查看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对话页面,点击【服务—违规设施卡点举报】进入;
第三步:在小程序中进行相关举报
投诉标准是什么?可对照以下“六个必须”
1、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2、在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侵入建筑限界的限高限宽设施,除符合《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中附件1有关要求外,必须坚决拆除。
3、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4、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包括锈蚀严重、视线不良、设置位置纵坡过大、未配套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视线诱导设施等)、用于向通行车辆收费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5、除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之外,其他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承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固定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