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交警大队在执法查纠中向快递员现场讲解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
日前,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在京召开,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
执法司法权的行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意义重大。从本期开始,本报推出“关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编 者
“警察同志,我在建筑工地被人打了,手臂骨折。”前不久,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苏家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来到现场,民警周腾打开执法记录仪,在移动警务终端上完成现场基本情况的采集填写。经过案件信息网上流转、案件办理网上呈请、审核后,周腾来到海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案件,整个过程被全流程监督。24小时后,嫌疑人被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移送看守所,案件处置完毕。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折射出公安执法监督管理建设的成效。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流程再造促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提档升级,强化信息公开提升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将智能化作为执法监督管理有效载体,助力公安法治化建设向高质量发展。
流程再造
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提档升级
记者随周腾带着嫌疑人来到海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嫌疑人首先要经过收押大厅,其中包括人身安全检查区,在这里,专职民警细致检查嫌疑人是否存在藏匿违禁物品等情况,并对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随后嫌疑人穿上识别服进入信息采集区,在这里,专职民警对其进行个人信息的标准化采集,通过智能系统推送给办案民警辅助办案……
严格的流程和专人办理的背后,是对“规范执法”的严格遵循。“以前,这些工作在派出所就进行了,并由一线办案民警承担,可能出现因专业程度不强、精力不足、场地设备设施不全等原因,导致执法办案不够规范。”周腾说,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所有执法行为都受到全流程的严格监督。“毫无死角的监控设施和严格的监督制度,让民警‘在镜头下执法’更加规范。”周腾举例说,在中心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全程都有同步录音录像,民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都要接受实时监督,“这保证了我们每一项工作都是透明的,一言一行都有迹可循”。
“北京市公安局要求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在中心办理,这既有效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从源头上有效规避了违法办案行为的发生。”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肖松介绍,讯问结束后,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会被同步刻录成光盘,随笔录进入案卷,确保民警规范言行、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除了公安机关强化自身监督之外,在这里还有其他“诤友”共同监督规范执法。李敏敏是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她带领一名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我们在这里实行的是专人常驻机制,工作日全部在这边。”李敏敏说,作为全国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其主要承担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应公安机关请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职责,“以前,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一般是通过纸质卷宗展开,监督渠道和方式都有限。如今可以通过大量的信息数据,从中发现问题,并利用大数据展开分析和应用,让检察监督更便捷高效。”
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全国已有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文件,更集约化、一站式、规范化的办案流程,以及更完备的公、检联动办案监督机制,为公安执法规范化提供了更好更多的保障。
信息公开
“晒”出更高透明度
回到海淀分局苏家坨派出所,周腾向记者展示了之前办理的那起斗殴案的受案回执。回执上有“立案公开查询系统”的网址、二维码、用户名、密码等信息,报案人和嫌疑人的家人可通过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者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除涉密案件外,全部对外公开。”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华列兵介绍,2017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升级案件网上公开系统,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报案群众会及时收到警方发来的案件进展短信提示,可以随时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进展并对民警办案情况进行评价留言。同时,北京公安还在全国公安机关率先推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文书同步网上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主动把公安执法活动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才能更好地对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执法腐败无处藏身。过去,执法办案情况不够公开透明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常常带来诸多的误解和质疑,如何破解这个难题?
对此,福建省公安厅建立完善阳光执法新机制,大力吸纳外部监督,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创新推出执法公开信息平台,“晒”出更高执法办案透明度。“现查明,违法嫌疑人李某某于2020年7月15日2时许,在石狮市九二路东辉巷2号门口盗窃走被侵害人黄某某手机一部,后被我局抓获。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为了查询与家属相关的一起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石狮市灵秀镇居民李先生打开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平台页面上,案件办理查询、警情查询、法律法规查询、流程公开查询等6个模块清晰明了、操作简易。
通过输入警情号,李先生很快就查到了这起案件的办理全过程。“有了这个平台,我们不仅能方便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度,甚至还能查询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心里踏实多了,对公安机关办案也更加信任了。”李先生说。
截至目前,福建公安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已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法律文书40多万份,有效破解了以往群众对案件办理情况不知情、少知情、信息不对称等难题。
科技赋能
智能化成监督有效载体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屏幕上突然亮起“警告”——西塘派出所办案中心1号询问室里,民警在审讯过程中离开询问室两分钟未归,出现单人取证状态。按照要求,审讯必须有两名民警在场。入驻中心的督察大队民警立即联系了这个询问室。随着民警的归位,警报解除。
这个“警告”,来自系统的自动研判。近年来,海盐县公安局开发了一套大数据监督软件——智能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平台通过对执法数据实时抓取、储存等,经系统智能化整合、分析,实现执法活动全程记载和全程回溯。
“这相当于有一双‘火眼金睛’,将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嫌疑人审查、涉案财物流转、执法办案场所运用、卷宗一体化协同等执法流程数据进行了全记录。”海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俞哲峰介绍,这在方便办案、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同时,还有利于公安法制部门事中指导、事后监督。
如何事中指导、事后监督?海盐公安在全省率先推行“三卷联审”机制:将传统的只审阅实体卷宗模式转变为实体卷宗、系统日志(电子)卷宗、执法同步视频卷宗“三卷联审”模式,将实体、程序无死角地纳入审核、监督范围,倒逼执法主体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
前不久,姜先生来到海盐秦山派出所报案,说自称是某大型药业公司嘉兴地区总代理的黄某诈骗了他3万余元。此案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多,确认实际诈骗金额难度大,属于疑难案件。办案民警将这起案件的相关信息全程录入平台中。法制大队预审办案队在“三卷联审”过程中,逐步揭穿了黄某自2011年以来诈骗30余人、涉案3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海盐公安的智能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只是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将智能化作为执法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的一个缩影。
一起警情是否构成案件?构成什么性质的案件?适用哪条法律?对这些民警执法办案中不易掌握、易出现不规范问题的环节怎么办?为此,山西公安打造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在其中设置“执法办案助手”,把民警不易掌握、易出现不规范问题环节的执法标准指引嵌入平台,多维度、实时化辅助和引导民警规范执法,让民警在导航指引下办案,不断提升执法实战能力,自觉养成规范执法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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