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安娜 姜晔)“检察官同志,请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欠张东(化名)一分钱。我真的是冤枉啊!这些年,我去了许多部门,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啊……”2019年底的一天,申诉人侯明(化名)来到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1996年前后,做倒卖货物生意的张东,经常从侯明的公司拉货。由于二人关系比较熟,双方逐渐形成先拉货,后给货款,侯明给张东出具收条的交易习惯。
岂料,2015年,张东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侯明起诉至法院,要求侯明偿还欠款3万余元。为此,张东向法院递交了账单、还款证明、收条和两张“欠条”等证据。因为张东给法院提供的侯明相关地址已拆迁,侯明并不知道法院曾给他送过开庭通知书等文书,导致他缺席判决。直到2018年,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侯明才知道该案的存在。
侯明告诉检察官,他只给过张东收条,从未出具过任何欠条。但张东手里却有“欠条”作为证据。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两张“欠条”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以调研案件办理情况为由,检察官向张东要来原始凭证进行鉴定。结果发现,两张“欠条”极为相似,存在一张拓印另一张的情况。经过和原件对比,被拓印的“欠条”还有涂改迹象——在专业仪器下,可见“收”字的左半部影像。经鉴定,被拓印的欠条上,有人将“收”字涂改刮擦改为“欠”字。就这样,收条竟然变身成“欠条”。
至此,本案的两张所谓关键证据——“欠条”被推翻,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无疑是伪造的。张东涉嫌虚假诉讼,扰乱正常司法审判秩序,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进行监督。
今年3月,马村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案件再审,并依法处罚虚假诉讼的相关情形。6月,法院对该案依法裁定再审。目前,张东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