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告破一起涉案金额40万余元的重大销售伪劣医用口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侯某正、王某晗,查获无任何标识口罩11万只。
2月16日上午,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大量倒卖口罩。民警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重大涉疫案件,立即抽调治安、案侦大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跟进核实举报信息,深挖线索。
当天夜里8时许,专案民警发现可疑人及可疑车辆出现异动。2月17日凌晨4时许,在爱克建国酒店西门前,布控民警将正在倒卖无任何标识口罩的侯某正等人抓获,现场查获无任何标识口罩11万只。
专案民警立即对涉案嫌疑人进行审讯,经过1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基本摸清了案件经过、查明了嫌疑人犯罪事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嫌疑人侯某正伙同王某晗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驾驶两辆汽车于2月14日赴湖北省仙桃市购买口罩进行贩卖,在仙桃市服务区加油站一加油员的介绍下,向微信昵称为“昌某荣”的卖家以3元每只的价格购买了无任何标识一次性口罩4万只,并在仙桃南服务区旁应急车道进行交易;2月16日深夜12时,嫌疑人侯某正伙同王某晗等人驾驶两辆商务轿车,再次在仙桃南服务区旁应急车道以3元每只的价格向卖家“昌某荣”购买口罩11万只。为顺利将口罩运回驻马店销售,侯某正采取中途下高速再上高速的方式隐瞒出发地点,躲避高速口卡点检查。经调查,嫌疑人侯某正等人在卖家“昌某荣”无法提供该批次口罩合格证明、资质证明且口罩包装无任何标识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将该批次共15万只口罩宣称为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兜售,并从互联网下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相关资质证明发送给购买人,获取购买人的信任,已以3.2-4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或预售该批次口罩14万只,涉案价值40万余元。
3月2日,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鉴定,该批次口罩“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要求,其中不合格项为口罩带、细菌过滤率(BFE)、通气阻力”。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正、王某晗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