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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司法部门联手打击生态环境犯罪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9-12-27 13:02 |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屡禁不止

  环境与司法部门联手打击生态环境犯罪成常态

  原始监测数据档案涉嫌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超标排污……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地方查办的6起典型案件。值得注意的是,这6起案件中的多位涉案嫌疑人被批准逮捕,有的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从6起案件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部门联手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在持续加大,且日趋常态化。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6起案件对于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均有典型意义。

  监测数据造假手法花样翻新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对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给予严厉打击,查处多起刑事案件。但是,从生态环境部公开的这6起案件看,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仍屡禁不止。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3月,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现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处室在对重庆某环保公司进行联合调查时发现,受某县水务局委托,2018年5月22日和23日,这家公司对当地26个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及其原始档案记录等,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发现,这家公司相关监测行为及出具的两份监测报告存在伪造监测时间、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形,构成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对这家公司做出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3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3月,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局执法人员调取凉山州西昌市某公司纸板厂视频时发现,3月1日以来,这家企业每天夜间排放含有大量泡沫的污水。经过分析发现,这家企业涉嫌存在夜间偷排高浓度废水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今年3月13日20时许,当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开展针对性夜间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总排口COD、氨氮、总氮自动监测设备的取样软管插在人为放置的塑料瓶中,干扰仪器正常采样。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经进一步调查,查实在这起案件中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实施者竟然是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单位的运维人员。最终,这位运维人员承认,对替代样做了精心伪装,用试剂瓶盛装替代样并贴上试剂标签,从外观和数据上看均与正常设备一致。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时有发生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同样是近年来严打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之一。然而,现实中,这类案件也时有发生。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2018年10月起,江苏省常州市武宜运河钟溪大桥及锡溧漕河分庄桥、东尖桥和漕桥河漕桥、百渎港等断面总磷指标出现11次异常波动。针对这一情况,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及沿线乡镇,成立多个排查组,在相关河道沿线500米范围内,采用无人机空中巡查、船艇水上排查和陆地沿线排查,“水陆空”并行、昼夜结合的方式展开全方位立体排查。其中,无人机共起飞80多架次,航拍图片5200张,制作图像面积达15平方千米。同时,执法人员分成9个组,对武宜运河沿线、锡溧漕河沿线、京杭大运河沿线500米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支流、支浜、池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展开拉网式全面排查,共排查支流、支浜96条,沿线排污单位268家。

  常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排查情况和多轮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发现了总磷异常波动的疑点和规律,初步判断为船只倾倒污染物所致。公安部门介入后,这起江苏省某环保科技公司向常州锡溧漕河非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被查实。

  另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发生在浙江省。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1月30日17时许,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接到公安“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通报,在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雅观村附近发现疑似倒大量油漆桶。接报后,临安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公安机关迅速介入。

  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调查发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杭州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明知张某无危废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多次将其公司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抹布、废油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张某处置。张某伙同党某等人将接收的危险废物装运至杭州市临安区进行倾倒,并从中获利。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油漆渣污染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被污染土壤中特征因子超标,倾倒物属于危险废物。经称重,涉案危险废物和被污染土壤共计34余吨。

  生态环境部公开的另外两起案件是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以及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

  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持续加大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6起案件中有4起均有司法部门参与办案,而且还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

  在四川省西昌市某公司纸板厂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件中,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对这一企业处以罚款80万元的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这起案件已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拟对涉事公司环保技术管理人员以及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公司人员提起公诉。

  在江苏省某环保科技公司向常州锡溧漕河非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件中,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前期的排查情况及初步判定结论,将这一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3月26日,常州市公安局在南通市、无锡惠山区、宜兴市对9名涉案人员实施抓捕。目前,涉案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缪某以及朱某、房某等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张某等人跨区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接到报案后,临安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公检法”联动机制,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同时调查、同时取证、同时分析”。鉴于案情较为复杂,同时涉及跨区域执法取证等问题,临安分局还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公检法”联席会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有7名当事人被依法批捕。

  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件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与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并查明内坑镇加塘村陈某土炼油加工点,在无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将废机油残渣水通过管道外排至厂区旁废弃水井。

  根据案件侦查情况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论,晋江市检察院依法向晋江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介绍,2019年10月29日,这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10.66万元。(记者 郄建荣)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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