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审理国家赔偿和办理司法救助有关情况,同时发布10件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83315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22954件;2015年至2018年,各级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65万件,发放救助金37.47亿元,救助涉案困难群众逾30万人。
最高法赔偿办主任刘竹梅介绍说,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公权力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以补救的特殊权利救济程序,是平衡制约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关系的一项有效制度。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是对那些因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导致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保障民权、监督公权的主要功能,平冤理直、扶危济困的价值承载,重塑正义、输送温暖的实践意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将持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级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权利救济、公正客观、能动司法理念为统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案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国家赔偿审判取得长足进步,司法救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保障人权和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二是基本建成国家赔偿法律适用规范体系,初步形成司法救助规范体系,加大典型案例指导作用,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更加完备、监督指导力度明显增强。三是树立“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理念,旗帜鲜明地讲救济,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之内从优用足各项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国家法律和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