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农村基层村组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政治生态、村风民风明显好转。但是,来自监督执纪各方面的数据信息显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信访举报依然居高不下。2018年,反映农村(社区)党员干部问题在郑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中,占比近四成。
二是村组干部违纪问题突出,“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在全市给予的党纪政务处分中占比超过五成。有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前后任“接茬”发生违纪问题;有的村组(社区)“两委”班子搞“利益均沾”,因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集体受处分。
三是案件类型与案发村的中心工作有较强关联性。越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村,越容易发生扶贫领域案件;越是拆迁任务重的村,越容易发生骗取拆迁补偿款等案件。
四是案件呈现复杂性。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与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盘根错节、相互交织。
揆诸现实,村组(社区)干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如何加大治理?村级权力如何有效监督?乡村治理根基如何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社区)的执政基础如何持续巩固?这一个个问号,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密切相关。剖析案发原因发现,农村腐败问题的发生与一些村组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贪念、心怀侥幸有关,与相关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也与村级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关。
《监察法》明确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涉农条款进一步扩展、细化,制度笼子更加严密;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县巡察不断向村居延伸。
基于此,郑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基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组织村组干部开展全覆盖式的廉洁教育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开始了积极地探索。
开展“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 紧盯三个关键环节
“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强力推动廉洁教育在农村基层(社区)深入开展。活动开展主要有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深入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审理、信访、案管等各方面的数据、信息,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情况精准“画像”。充分运用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深入剖析、总结教训,还原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变化轨迹,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倾听群众呼声,对廉情分析进行印证和修正,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更加精准选好切口、更加精准做实廉洁教育。
开好教育大会。由县级纪委搭台定调,乡镇党委和纪委当主角登台唱戏,立足村情廉情民情,选取辖区内典型案例,发动村组干部积极参与,集中呈现廉洁教育的内容和效果。
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围绕“改什么”,联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村级党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查摆自身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围绕“如何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定人、定责、定时限,挂账销号、逐一整改,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办整改。围绕“持续改”,针对授权、用权、督权等各环节,对权力运行机制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思廉、倡廉、问廉 “廉洁教育村村行”呈现三大特点
坚持因案施教,以案“思廉”。有针对性的选取严重违纪违法、易发多发、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典型案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宣读处分决定、现场忏悔等方式,促使反思反省。警示教育片由本地真实典型案例制作而成,村组干部剖析发言聚焦突出问题,上级党委或纪委结合廉情分析报告进行现场点评,见人见事见问题,真正红脸出汗,不搞过场。以案例明法纪,紧扣典型案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现场进行针对性强的政策法规宣讲和普及,取得“警示+教学式宣讲”的效果。如,针对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优亲厚友、骗取补助款等方面典型案例,由村镇建设部门负责人现场讲解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坚持因村施教,把脉“倡廉”。按照“村村行”要求逐村进行,由信访、案管、监督等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及上级党组织共同参与,为村级廉政建设把脉问诊,既做好反面警示教育,又做好正面教育引导,做到一村一情、一村一策、一村一品。将活动开展与完善村规民约、传承家风家训相结合,举办新时代家风大讨论,开好家风故事会,将活动办到家风教育基地,让村组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受到警醒,取得“警示+感染式引导”的效果。如,荥阳市高山镇“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在石洞沟村商相祠举办,让村组干部一边接受警示教育,一边重温《崇俭约》,传承“良弼家风”。
坚持因人施教,现场“问廉”。依托村委大院、田间地头等多种场景,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剖析座谈,引导村组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现场交流体会,公开廉洁承诺,把问题说透,让教训和纪律入脑入心。在“小班”教育聚焦问题的基础上,依托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组织开展立体化、多样化、新颖化的“大班”集中廉政教育,有效弥补“小班”活动案例单一、载体单一等短板,取得“警示+全方位教育”的效果。
同时,与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相结合,在各村选聘村级廉情监督员,一方面协助开展廉政教育,同时对村级事务加强监督,将监督触角“一插到底”。与巡察向村居延伸相结合,将各村开展“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情况纳入巡察范围。一手抓廉洁教育,一手抓制度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达到“1+1>2”的效果。
“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
“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作为以案促改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与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干部状况、社风民风、治理现状紧密结合,教育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农村基层延伸发挥了重要助推作用。
村组干部受警醒。活动开展以“案”为基础,引以为戒的“案中人”不是遥远陌生的“大领导”,而是身边熟悉的“小干部”;不是泛泛而谈的“讲话式”教育,而是“真人出镜”甚至现身说法。活动现场,一些痛彻心扉的忏悔、发自内心的感悟,蕴含着原汁原味的朴素道理,警示教育效果显著。惠济区一次活动正值三九寒冬,现场十分寒冷,一名村干部直言:宁愿在现场冻上三天入脑入心受教育,也不愿因违法犯罪在看守所呆上一分钟。惠济区常庄村在活动开展后,对村内账务积极开展自查,村干部主动上交违纪款1.6万元;对村内集体财产进行梳理,追回合同款项6.5万元。开展“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以来,村组(社区)主动开展以案促改120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3659次,接受教育226670人次。
村级权力受监督。活动开展以教育为抓手,但却没有止步于教育,而是紧扣“改”这一环节,通过案例剖析、廉情分析,查找监督薄弱环节,不断补短板建机制,将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登封市在全市323个村(居)设立特邀村级廉情监督员,由市财政和乡财政共同保障工资待遇,夯实监督责任。荥阳市建立“农村党务村务公开直通车”手机APP平台,将村级党建工作、“三资”管理和财务账目等借助互联网全程公开,方便村民监督。巩义市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一对一”联系318个村(居),走村入户收集线索,强化对村级权力监督。上街区整合59个村(社区)监委会力量,组建联合监督组,注重日常、抓住经常,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严防基层微腐败。
干群关系更和谐。通过活动开展,基层村组干部内心受到震动,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受到的监督和约束也更具体、更常态、更管用,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这就从源头上减少了违纪行为的发生,化解了矛盾纠纷,让干群关系更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2019年以来,全市反映基层村组(社区)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49.96%;其中金水区反映基层村组(社区)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70.35%,上街区反映基层村组(社区)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64%。
治理根基更牢固。活动开展以村组干部这个农村基层工作的主力军为对象,既见“树木”,更护“森林”,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夯实了乡村治理根基,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结合扶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以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为切入点,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得到持续整顿提升,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高。如:管城区以辖区内芦邢庄村组干部向开发商索贿案件为靶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在辖区新农村建设中规范和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曾经被黑恶势力把持村组权力的惠济区八堡村,彻底清除了黑恶势力影响,村党支部改组、村民委员会补选,八堡村群众拍手称快。
郑州市“廉洁教育村村行”活动开展以来,活动的初衷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深化,效果不断得到检验和呈现,手段、措施不断丰富。这项工作已经从最初设想的三个步骤“线性”梯次展开,向活动平台化、效果复合化的“1+N”态势发展,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全覆盖向农村基层延伸。(内容由河南省郑州市纪委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