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明星 朱培宁)为了切实提高学生遵守交规的意识,增强学生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3月7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律服务志愿者走进天津路小学为全校师生开展法律服务,宣讲校园安全知识。
活动中, 学校向涧西区天津路派出所刘浩警官发放了法制副校长聘书。刘浩作为法制副校长,结合案例,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们讲解了防范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针对校园欺凌,他号召同学们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增强辨别是非能力,提醒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知道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守住自身的行为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还告诉同学们要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加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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