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9月07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疑迎合“网红经济”热点概念炒作股价 思美传媒收深交所关注函
发布时间:2021-09-07 09:04 | 来源:经济参考报


  9月6日,思美传媒(简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被问及是否存在迎合“网红经济”热点概念炒作股价等情形。截至收盘,思美传媒涨0.91%,报收4.44元。

  关注函显示,思美传媒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公告,公司与遥望网络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公告称,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加强公司与遥望网络在影视制作、影视关联的艺人经纪、达人经纪业务上的合作,通过发挥双方优势,推进联合策划和定制IP,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旅游影视内容双向植入营销业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思美传媒说明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成立后的主要业务内容、业务开展模式和经营模式,相关业务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及竞争格局,公司开展旅游影视内容双向植入营销业务的模式与路径,未来该控股子公司是否会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业务,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同时,要求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现有业务中涉及“网红直播推介”、“网红营销”的情况。此外,还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及合作方已具备的运营思美遥望所需的资源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具体情况。

  由于思美传媒2020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营销服务和影视内容,本次成立的思美遥望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影摄制,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演出经纪等。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新设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未来思美遥望的业务分别对营销服务和影视内容业务产生何种影响。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5倍大牛股突然跌停!控股股东拟套… 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 打造服务创新… 5天涨94%的“妖股”被重点监控 游… 北京证券交易所拟定三大规则 巨人教育倒下:家长退费困难,有人… 沪市41家*ST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上交… 北向资金连续10个交易日净买入 两… 光伏玻璃价格触底反弹 后市或迎装…
推荐文章
五方面十七项财税支持措施出台 近年来我国市场主体年均净增长超过… 新华时评:规范秩序让市场主体跑得… 人民币跨境使用如何重点突破 用好养好广袤沃土 “横琴方案”助推澳门新发展 追星逐箭 向海问天——记我国第三… 唱响川西深山的致富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