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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创业板继续优化发行、退市等基础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6 10:15 | 来源:证券日报


  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成功上市,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专家认为,下一步需要继续完善创业板各项基础制度,保障创业板市场高质量运行。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深交所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审核理念,始终将提升审核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执行审核工作流程和审核时限规定,坚持质量第一、兼顾效率,将合规要求全面嵌入审核业务系统,持续优化完善审核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开明、透明、廉明、严明”,高效有序开展受理审核工作,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

 

  此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统筹完善了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例如,IPO方面,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从而实现了对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在创业板改革中首次将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下一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发力点在于如何优化存量,即按照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安排,使其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发挥效率,引导市场反映真实投资需求。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功落地后,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结构,提升投资者资产配置效率。下一步,需要继续在“进出端”发力,尤其是在IPO阶段,需要把好入口关。在加大对创新创业公司支持力度的同时,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在退出端,要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环境,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保障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

  谈及如何进一步优化创业板发行审核环节,刘向东认为,创业板发行审核环节应按照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在简化审批环节和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方面着力,同时对上市发行定价和中介环节落实责任。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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