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5日电(全媒体记者 邱春艳)自贸区建设对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疫情防控常态下,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进而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审议稿)》。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自贸试验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在多领域深入开展制度创新,探索试验了一批重大基础性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为更好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自贸区建设,最高检在总结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省级检察院服务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审议稿)》。与会人员围绕自贸区的特点和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审议稿,提出意见建议。
“制定实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意见,根本在于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以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张军就抓好意见的完善和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思想重视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自贸区建设这项战略性部署安排,就是党中央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重大举措。检察机关要从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狠抓落实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就是对外开放。自贸区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平台,有效把对外开放和内部改革发展紧密衔接起来,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最高检针对自贸区建设发展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意见,提出原则性、指导性要求,目的就是使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有的放矢,精准履职。制定意见只是第一步,根本还在于抓落实。各地检察机关特别是自贸区所在地检察机关要以落实意见为抓手,结合自贸区建设情况,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充分用好,更好服务自贸区建设、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一段时间以后,还要组织‘回头看’,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分析意见落实情况,推广经验,补足短板,更好抓落实,为自贸区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