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对教师微商行为的叫停,是理性和可行的。
《中国教育报》/刘波
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纠正整改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教师做微商会影响正常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教师工作忙碌是一个客观现实,总有很多教师说自己工作太忙而没时间读书。试想一下,教师本来业余时间就不多,做微商的时间从哪里去挤呢?
教师做微商还会影响教师自身形象。微商肯定要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发朋友圈是最常见的推销方式。在某阅读论坛上,笔者曾听到某名校一位女教师介绍在网上加盟店推销图书的心得,说自己几个月就赚了七八千元。只要有人通过她分享的链接购买图书,她就按可规定提成。而事实上,她把这些书推荐给了学生家长。面对老师的推荐,有些家长碍于面子不得不买。
此外,教师做微商会影响教师团队。如果对于某些教师做微商的行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闻不问,可能会引起一些教师的效仿,会导致更多的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或许大家日常交流的就不再是教育教学问题了,而是如何念好“微商经”了。
晋江市教育局对教师微商行为的叫停,是理性和可行的。通过学校和教师自查自纠的形式,给教师一个自我纠正的契机。但如果教师再明知故犯的话,那自然就是自己踩雷了。在信息时代,晋江市的做法会引起网上的热议。或许,这个做法还会成为一个标杆事件,具有“风向标”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