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搭建微信赌博群“抽头”牟利)
宿州讯 砀山县3名80后青年,为了牟利,建立QQ群以“抢红包”方式,引诱他人“下注”,从中获取“抽头”,仅仅3个月的时间涉案金额200多万元。近日,砀山县法院对涉案的3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明明(微信昵称:动感超人)组建名称为“环球188私人会所”的微信群,在“微信”和“支付宝”平台上组织、召集他人在该群内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雇用被告人小丽(微信昵称:芳芳、幸运女神等)和被告人小强(微信昵称:晨6、晨晨等)等人为“代包手”,小丽同时任群内管理员。群内制定严格的赌博规则:由“代包手”发红包,群内赌博人员抢红包,抢到金额尾数最小的人为输家,输家以扫二维码的方式向“代包手”付款。群内设奖励制度,群主从抽头的钱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当赌博人员抢到特殊数字的金额时,如“123.45”、“11.11”等,管理员将奖励几十元至几千元不等,以吸引赌博人员参与赌博。红包大小有88元、100元、174元、188元、376元等不同金额,其中188元的红包数量居多。 188元的红包实际发放金额为170元或160元,剩余18元或28元作为抽头,“代包手”分得2至6元。在该赌博群运行赌博期间,被告人小强经手的涉案赌资为人民币1231909元,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被告人小丽经手的涉案赌资为人民币921790元,获利人民币23000余元。被告人明明涉案赌资(其中包括小强和小丽涉案赌资)计人民币2301299元。
另查明,2015年9月23日,办案民警分别查找到3被告人,并将3被告人依法传唤到案,3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侦查期间,侦查机关追缴被告人明明涉案款人民币77100元,被告人小丽退缴款人民币46000元,被告人小强退缴款人民币3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明、小强、小丽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在网络上建立微信群,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获利,涉案赌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3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明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小丽、小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3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3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明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小丽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小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