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10月10日,省工商局公布:即日起至12月底,将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为名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行动安排,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正确研判当地网络传销活动情况,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集中时间和力量共同开展打击行动,并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一般参与人员、违法人员开展行政查处以及监管、整改和取缔涉事公司,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集中打击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组织、抓获一批传销分子、摧毁一批传销网络,并对此次行动开展宣传,揭露新型网络传销手法和害人本质,帮助群众识别和抵制传销违法活动。全省公安机关也于同期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开展刑事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