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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翻车”谁来管?代表委员这么说
发布时间:2021-03-12 08:51 |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不少人“宅”在家里,“云逛街”“云购物”热情高涨,直播带货也越来越火热。与此同时,直播带货行业乱象逐渐显露,“翻车”事件频频发生,引发社会关注。

  如何让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如何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为直播带货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疫情催热新业态

  直播带货成新农活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直播带货依靠“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为消费者带去了更具互动性、娱乐性的消费新体验,也为企业复工复产、地方销售农产品开拓了新思路。

  在此前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快速发展,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14.8%,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超2400万场。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村网络零售1.8万亿元,增长8.9%。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和扩大消费,“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

  针对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表示,近两年,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向农村地区延伸,给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赋能。电商企业要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发挥供应链技术和服务能力,继续支持乡村产业的发展,让乡村经济真正活起来、火起来。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邢善萍也表示,2020年网络直播成为农产品销售重要渠道,带动了农民收入增长。她建议,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发展网络直播营销扶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来自农业生产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甘肃徽县“陇上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倩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天,手机已经成为咱们农村的新农具,电商直播更是成为大家的新农活。”为了加快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物流的“最后一公里”,她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开通农村电商“快车道”。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宝丰县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也建议,以县为单位设立数字化试点乡村,加大乡村数字化建设投入,围绕特色农产品电商做大做强,积极对接龙头平台企业,借助平台力量赋能地方产业。

  代表委员有所呼,政府部门有所应。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部长通道上,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未来商务部在扩消费方面,将升级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创新消费平台,改善消费环境。比如,在乡镇建立商贸中心,实现电商全覆盖,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下沉服务农村,以更好扩大农村消费。

  “翻车”频发维权难

  良性发展亟待加强监管

  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其中66.2%的用户购买过直播商品。但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显现出一些乱象。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六成。

  中消协2020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报告也显示,监测期间,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槽点”主要集中在明星带货涉嫌刷单造假,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较差两个方面。此外,中消协列举了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知名主播涉及“带货造假”“买完不让换”等问题的案例。

  “不仅销售劣质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有主播用虚构流量泡沫掩饰营销陷阱,为行业发展蒙上阴影。”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最大限度释放网络流量红利,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引导直播经济由粗放生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有必要加强规范管理。

  为此,他建议,合理引导加强政策扶持,赋能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注重“直播场”的建设,高水平规划直播平台运营,打造优质直播电商平台;做好“直播人”的文章,完善主播系统培训、考评、奖惩措施,鼓励引进专业直播电商人才;解决“直播货”的问题,严格规范商品准入标准,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此外,还要正向激励营造诚信氛围,定期公布直播带货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针对直播带货“翻车”谁来管的问题,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仍有空白,应尽快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从现行“直播带货”的运行模式上看,存在互联网平台、主播、主播经纪公司、商家、厂家等多位主体。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直播带货中各方应负的责任。在发生产品责任时,未尽到相关义务的直播平台,对产品责任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赔偿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有法律法规在广告代言人认定、虚假宣传、名人代言等方面,仍有滞后。”他认为,应完善对变相带货相关行为性质的认定并进行约束,同时建立名人、专家违法代言黑名单制度。

  那么,如何完善监管体系,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带货环境?刘代表给出三点建议:提高直播带货平台准入门槛,加强产品质量审核,健全合规内控制度,完善自身监管措施;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行业中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义务、责任的界定和划分,加大对平台、经营者、主播的审核、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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