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投资者眼中,高频交易是“市场里的嗜血鬼”,只要设好程序,就等着机器赚钱。也有人说,程序化交易能够瞬间发现期现基差扩大并进行套利,使得基差始终维持在合理范围内,不仅平抑了市场波动,还给市场提供流动性,因此程序化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具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其对市场的影响,则要看是什么人,怎么来使用。可以说,程序化交易是把“双刃剑”。
程序化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方式,投资者应该如何看待它?监管层怎样监管?即将宣判的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再度把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推向了舆论的风口。
程序化交易开始流行
在证券期货市场浸淫十多年,任博一直是手工下单,2015年左右它开始接触程序化交易。
任博说,以前做跨市场套利,都是背对背两个人喊话下单,人工操作套利交易的配对效率低、成本高、风险大,但程序化交易平台,它的配对效率、成本是人工不可比的。
“最关键的是,通过程序化交易平台,它能很快抢到你要的单子,交易规模可以上量,而且可以使资金曲线更为平滑。”任博平时主要做黄金期现市场套利,在使用程序化交易后,他几乎很少动键盘,以前任博是散户,现在上海做了私募,有了团队,管了不少资金。
大起大落,行情若能在套利交易员设定的某个区间运行,仓位越重利润越厚。一个多月前,特朗普当选美国第45任总统,刺激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任博的战绩不俗,“一个晚上的利润差不多抵得上平时一个月”。
套利交易,就是抓取不同市场之间价差带来的利润,一分一厘积少成多。在过去,人工下单做套利比较少,对操盘手反应速度要求高,如今通过程序化交易系统,跨品种、跨期、内外、期现等套利模式在中国流行起来。
上海一家做量化CTA的投资经理说,传统主观趋势交易与程序化交易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规模容量上,主观趋势交易会有一定容量上的限制,投机的氛围较浓,所以一般交易的频率较高,这会直接影响到整体可操作的规模容量,而容量是决定业绩的很重要的指标之一。
另外,还体现在长期业绩的波动性上,主观交易会在短时间内对宏观经济或国内外事件对市场造成的影响把握较灵敏。程序化交易由于模型驱动的原因,长期来看,程序化交易的波动比起主观交易的波动会更大一些。
全面认识程序化交易
程序化交易到底是什么?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定义了“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
在最早期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定义中,程序化交易是指包含15只股票以上、成交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一篮子交易,2013年8月NYSE取消了定义中总价值1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在后来的市场实践中,程序化交易的对象扩大到各个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期货、期权等,是由电脑直接发出下单指令并自动执行的。
随着金融衍生品的不断丰富,程序化交易成为机构投资的重要交易实现手段,解决了机构迫切需求的批量下单、全市场不间断交易、减少冲击成本等问题。这是一种技术手段,用软件下单替代了人工委托。机构采用程序化交易手段是希望在尽可能减少市场冲击的条件下,加速价格的形成,例如VVAP、TWAP等算法交易都是有十分基础的程序化交易,其本身并不会放大涨跌幅。
程序化交易并不意味“躺着赚钱”。去年“双十一”之夜,期货市场发生“闪崩”行情,数个品种在几分钟内从涨停变成跌停。
业内有着“豆粕王”之称的期货大佬吴洪涛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当晚10点半左右,有三四个朋友打电话问有没有时间见面聊,因为他们被行情弄得愁死了。其中一个人做程序化交易,仓位管理得很好,单个品种仅3%的仓位,做了十个品种,全部跌停,一天净值损失40%。其中,两只产品的仓位在15%至20%,一夜过后不得不清盘。
一些通过传统手工下单的主观交易者表示,主观交易者并不惧怕程序化交易,因为他们既清楚对手的优势,也找到了对手“弱点”:目前国内程序化交易尚未成气候,一些策略的容量有限,缺乏资金优势。“中小型的对手往往不齐心,是一盘散沙,也是一群蝗虫,一赶就乱飞,在极端行情时很容易一打就爆仓。”
据中证报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专门绞杀程序化交易的投资机构。
“若真有专门绞杀程序化交易的投资机构在市场上‘有意而为之’,那比较受影响的程序化交易是一些做量化高频类型的策略。”上海易善资产合伙人蔡晨炜说,易善资产做的是频率较低的策略,而且持仓非常分散的组合化管理,基本不受影响。他透露说,公司CTA策略是由投资团队在交易平台上编写的代码自动执行的。投资经理只需要在每日交易前输入一些量价指标,系统经过程序运算,便可自动产生交易指令,在风控的审核后,就可以自动投入市场。
“我们现在管理几十个产品,每天的交易只需要我一个人花半个小时就能搞定了。要管理几十亿资产规模,必须采用这种策略,那些主观、高频套利、中短期等策略没有这么大的容量。”蔡晨炜坦言。
“伊世顿案”的启示
4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世顿公司”)、被告人高燕、梁泽中、金文献操纵期货市场、职务侵占一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伊世顿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由俄罗斯人扎亚、安东(均另案处理)实际控制。2013年6月起,伊世顿公司为逃避证券期货监管,通过高燕、金文献介绍,以借用或者收购方式,实际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个法人期货账户,与伊世顿公司自有账户组成账户组,进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股指期货合约交易。2015年初,伊世顿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中金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交易。同年6月1日至7月6日,该公司利用以逃避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大量交易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共377.44万余手,从中获取非法利益3.89亿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伊世顿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高燕、梁泽中伙同金文献,利用以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滥用高频程序化交易,严重影响期货市场正常定价机制,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伊世顿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及高燕、梁泽中、金文献对起诉指控的操纵期货市场、职务侵占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程序化交易扩大了市场波动率,是期货“闪崩”行情的罪魁祸首。
目前,程序化交易已出现在国内的证券期货市场中,但是主要运用于期货市场中,这是由于A股市场实行的T+1制度以及较高的印花税等原因导致。
对于高频交易,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表示,市场有一个风险可承受程度,假如高频交易对市场产生了伤害,损害了大家的公共利益,这就是一个有害的高频交易者,而这中间度的把握需要一个统计数据来支撑,以个人的经验来判断,高频交易在市场中占比10%以内应该是可以承受的。
实际上,高频交易只是程序化交易细分的一种,因此程序化交易的监管法规不能很好地涵盖高频交易所特有的监管问题。目前,国内对高频交易的监管仍然处于较为空白的状态。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完善高频交易的监管,应该针对性地提出一些监管制度,我国也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专门的高频交易监管规则。而且程序化交易的规范主要是由期货交易所各自制定,我国应在交易所现行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统一立法,解决目前我国高频交易的监管问题。(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