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资监管机构已加强对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的管理,权益登记工作正逐步开展落实。但在实际操作中,在法定交易场所确认、基金份额评估(估值)管理以及转让挂牌公告时间等方面,存在规则无法有效兼容的情况。
林益彬建议:
推动私募基金国有份额进平台流转
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
后续探索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3月5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已非常完善,接下来关键是要抓落实。随着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他建议国家有关方面要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和评估,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探索和突破。“我认为,国资国企改革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此轮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可能还有若干个三年行动计划,将国资国企改革往纵深推进。”林益彬说。
今年全国两会,林益彬提交了《关于推动和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国有份额转让的建议》。
过去十年,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末,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规模约12.79万亿元。林益彬说,在当前去杠杆、控风险、稳金融等监管大背景下,私募基金转让退出的需求与日俱增,目前私募基金项目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实现退出,但基金份额特别是国有份额的退出尚存在一定瓶颈。
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此后,中国证监会先后在北京和上海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要求对国有份额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交易份额交易纳入同一套规则体系及交易系统。
林益彬说,目前,国资监管机构已加强对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的管理,权益登记工作正逐步开展落实。但在实际操作中,在法定交易场所确认、基金份额评估(估值)管理以及转让挂牌公告时间等方面,存在规则无法有效兼容的情况。
“如何有效兼容监管规定,如何兼顾时效性和规范性、找到‘促流转’和‘防流失’的平衡点,是值得监管方共同研究的课题。”林益彬说。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推动私募基金国有份额进平台流转。结合目前的试点,构建规范、公平、高效的交易平台,有效推动和规范国有基金份额进场交易,助力试点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扩容,提高交易活跃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在现行试点过程中,针对实际操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议国资监管部门和证监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共同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在试点的过程中兼顾国资监管和行业监管要求,弥补政策缺位,出台明确、规范、有针对性的政策要求和操作细则。
三是后续探索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结合试点,不断总结,待条件成熟,建议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共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明晰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份额转让实际操作中的国资监管规则,把握权益登记托管、交易进场、价格确定等关键环节,有效发现价值,提升流转效率,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记者 宋薇萍 编辑 王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