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航空主业的核心平台*ST海航(以下统称“海航控股”)重整进入关键阶段。9月27日,海航控股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并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 《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
《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显示,海航控股及其十家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十一家公司”)将依法协同重整。具体措施包括统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统一偿债以及依法表决。偿债资源包括战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未来持续经营的经营收入、海航控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及关联方代为清偿的债务额度。
最新公告显示,因部分债权人反馈表决时间较紧,其尚未履行完内部审批流程,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将延期至2021年10月20日16:00。
“10转10”转增股票约164.37亿股
据《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将以海航控股现有A股股票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股票约164.37亿股。转增后,海航控股总股本将增至332.43亿股。
上述转增形成的约164.37亿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不少于44亿股股票以一定的价格引入战略投资者,股票转让价款部分用于支付十一家公司重整费用和清偿相关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另有约120.37亿股股票以一定的价格抵偿给十一家公司部分债权人,用于清偿相对应的债务,以化解十一家公司债务风险、保全经营性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
海航控股表示,根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海航控股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实质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同时,部分股票用于保全子公司经营性资产,也能够使得子公司保留在海航控股体系内继续经营,继续发挥协同效应,为海航控股的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创造条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整体的营运价值,降低重整成本。
法院裁定确认债权约1613亿元
据《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披露,截至目前,共计4915家债权人向十一家公司管理人申报9215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3972.09亿元。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确认的债权共计约1612.93亿元。
此次《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还公布了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其中,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不作调整,由十一家公司各自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普通债权以十一家公司剔重后的债权人为单位,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由十一家公司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60日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清偿完毕,自有资金不足的,以战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依规统一安排清偿。每家债权人在十一家公司最多可受偿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通过救助贷款和其他普通债权方式清偿。
其他普通债权清偿方式包括关联方清偿和股票抵债。股票抵债即以海航控股A股股票抵债。每家债权人35.61%债权由股票清偿,抵债价格为3.18元/股。
《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提到,通过上述安排,可实现普通债权全额清偿。预计其他普通债债权中,每100元可获得:约11.20股海航控股A股股票(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计算)清偿35.61%,另64.38%由关联方清偿。
据悉,《重整计划草案》须获得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并获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