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开始,胡某某账户连续3个交易日在二级市场增持“梅花生物”,并于2015年7月18日自愿性披露了增持进展公告。2015年7月23日,九智9号减持 “梅花生物”。胡某某账户自2015年7月27日起连续3个交易日增持“梅花生物”,并于2015年7月30日第二次自愿性披露了增持进展。九智9号于2015年7月31日减持“梅花生物”。胡某某账户分别于2015年8月3日和2015年8月5日在二级市场增持“梅花生物”,并于2015年8月6日发布了增持完成的公告。九智9号信托于2015年8月7日、8月11日和8月12日分别减持“梅花生物”。截至2015年8月12日,九智9号信托将间接持有的“梅花生物”全部清空,其中2015年7月至8月的减持均价为10.10元/股。
三、孟庆山、杨慧兴操纵“梅花生物”的违法所得
以2015年7月8日为基准日,计算违法所得。九智9号信托违法所得额196107712.83元,胡某某证券账户实际亏损139518937.99元。孟庆山、杨慧兴的违法所得为56588774.84元。
证监会指出,孟庆山、杨慧兴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115号)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没收孟庆山、杨慧兴违法所得56588774.84元,其中没收孟庆山违法所得30598774.84元,处以罚款91796324.52元,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开信息,梅花生物成立于1995年2月,曾用名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起生产味精,主营产品名称为:淀粉、谷氨酸、谷氨酰胺、鸡精、赖氨酸、牛磺酸、生物肥料、饲料蛋白、苏氨酸、味精、玉米胚芽。据其在半年报中介绍,公司目前是全球氨基酸产量最大、产品种类最全的企业之一,现下设有内蒙古通辽、新疆五家渠、吉林白城三大生产基地。
梅花生物法定代表人为王爱军,第一大股东、实控人为孟庆山,持股比例达27.55%。目前,公司董秘为刘现芳,1984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加入梅花味精,历任上市公司证券部信息披露专员、信息披露主管、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职位。(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