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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绘就现代化绿色图景
发布时间:2020-11-09 10:08 | 来源:光明日报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持续增长。“十四五”时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应在以下方面加快补短板,让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统筹资源、环境、生态协同发展,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为例,2019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由2016年的81立方米、52.8立方米降至60.8立方米、38.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42提高到0.559。然而,当前资源节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三大领域的协同作用尚未得到很好发挥。事实上,环境综合治理是生态保护修复的必然要求,只有将三大领域的战略规划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议》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应注重提高资源节约、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在政策设计中的地位和占比,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统筹资源环境生态源头化治理,加快形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三者相互促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拓宽生态系统功能,创新生态产品形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兼具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生态产品,是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途径。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民对环境的更高要求和更多期许,需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近年来,我国生态产品市场迅速扩大。一是绿色生态产品认证数量迅速增长。2005年至2019年,仅以绿色食品为例,其获得认证产品总数从9728个增长到36345个,年均增长量达1901个;二是生态文化产品繁荣发展。以浙江安吉为例,其依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优势塑造的文旅一体化产业2019年总收入达388.24亿元;三是生态产权市场不断扩大。2003年起,福建不断深化林权改革,如今已确定期限长达30年、月息0.6%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然而,我国经济产业对生态资源的利用与融合仍不完善,对生态系统的物质、文化、调节等功能均未充分利用,生态产品的创新开发潜力巨大。挖掘生态系统的多样化功能,创新生态产品形式,要充分依托良好环境为产品注入“绿色生态”“特色”“文化”等内涵,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要积极探索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的有效途径。以森林碳汇交易为例,以森林碳排放量作为交易对象,加快设立碳资产管理部门,既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又使得生态资产得到保值增值,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

深化生态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强化生态产品市场化基础。尽管当前我国生态产品市场规范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一定约束。其一,生态产权边界不明晰:一是空气、水等自然资源的自身属性决定其产权无法准确界定,二是国有自然资源的收益群体存在争议,导致产权边界难以界定,由此阻碍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进而影响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其二,缺乏成熟统一市场体系:一是生态产品认证标准制度不完善,生态产品的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二是由于难以统一制定生态产品价格标准,当前林权、水权、碳排放权等生态虚拟产权始终相互分离、自成体系,规范生态产品市场难度很大,市场体系化进程缓慢。为此,需完善生态资源的产权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林权、水权等自然资源产权进行确权和赋权,力求“山有界、树有权、地有证”,为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需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认证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产品标志管理,指导和监管生态产品生产过程,助推生态产品品质提升;规范生态产品市场标准,维护生态产品标准化市场秩序,引导生态产品市场消费。

扩大生态补偿覆盖面,完善生态补偿标准。当前,我国生态补偿覆盖面有序增加,逐步由单一的天然林扩展到水域、山区、农田等区域。但生态补偿标准亟待统一,在补偿主体界定、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与数量等方面均缺乏科学界定与统一标准。因此,一要统一生态补偿受益主体标准,改变当前生态补偿受益方多停留在政府层面的现状,将居民纳入生态补偿受益群体。二要统一生态补偿方式标准,当前我国生态补偿方式以单一财政支付为主,如果生态补偿方式标准无法统一,将进一步增大社会资金进入生态补偿体系的风险,从而阻碍生态补偿方式有序创新,导致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的困境无法突破。三要统一生态补偿资金标准,加快构建生态系统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生态系统生态价值核算标准,减少补偿资金的随意性,增强生态补偿制度的公平性建设。通过制定统一的生态补偿受益主体标准、生态补偿方式标准、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标准,在保障生态补偿资金的补贴性质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其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激励作用。

拓宽生态系统共建共享半径,激励公众绿色行为。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公共品,其建设维护及获益等各个环节应由全社会共担共建共享。“十四五”时期应着力探索社会参与生态系统共建共享的渠道,建立健全“绿水青山”的社会共建平台和“金山银山”的社会共享平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只有不断凝聚社会力量,才能将更多潜在的生态环境资源转化为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作者:楼俊超,系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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