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枣庄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分明 倒数第一位的区市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9-12 10:11 | 来源: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办法》规定,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的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考核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每月空气质量分值排倒数第一位的区(市)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每月空气质量分值排后六名的镇(街)各上缴市财政30万元;每月空气质量分值排前六名的镇(街)各奖励30万元。年终前,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区(市)、镇(街)全年奖惩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其意见对奖惩资金进行年终结算。对PM2.5和PM10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镇(街),次年市级对前六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率超过20%,或PM10年均浓度同比改善率超过25%的镇(街),次年市级对前六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的镇(街),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后5位的,由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约谈镇(街)主要负责人。对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的镇(街),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后5位的,由所在区(市)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街)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一年内,因工作不力,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后5位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镇(街),由所在区(市)对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王学鹏)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山东农用地"全面体检" 重污染区… 山东三年造林548万亩 森林城市四级… 加快制度整合衔接 推进排污许可制… 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 稳妥推进重点… 枣庄开展治气千人帮扶行动 顺义:保障农业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 长三角秋冬季治气攻坚方案印发 数据共享推进机动车协同治理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