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甘肃省10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均实现“双水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完成73%,全省水源风险防控能力在逐年提高。
“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是水生态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刘迎伟介绍,甘肃省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依法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截至目前,甘肃得到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有1119个, 14个市州中,除金昌、张掖、酒泉、甘南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正在建设备用水源外,其他10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均实现“双水源”。
此外,随着引洮工程二期和白龙江引水工程的实施,各县备用水源地均在规划建设之中。
刘迎伟介绍,从2011年起,甘肃每年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了市、县、乡镇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
2012年以来,共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水源地项目1.49亿元,实施了375个县级及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项目。2013年,组织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地市级水源每月一次,县区级地表水型、地下水型分别于每季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型水源地61项、地下水型水源地23项。
此外,地市级水源地每年进行1次涉及水质中109项元素的全分析监测,县区级水源地每2年进行1次全分析监测。同时,结合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定期组织对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不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是打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2018年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水利厅联合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划、立、治”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今年开展的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甘肃省列入整治清单内111个环境问题已整治完成81个,完成率73%。
目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甘肃省正在积极开展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计划,提升乡镇级水源风险防控能力。(吴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