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公布,突出公众满意度
高关注度民生服务项目 绩效须由第三方“打分”
11月1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已发布,对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由谁来评价、如何评价、结果怎么运用作出全盘部署。试行办法突出了公众满意度,并邀请第三方机构打分,标志着重庆政府购买服务进入多向监管、优质发展的新阶段。
去年财政部发布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重庆在贯彻财政部意见的同时,对第三方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提出了更细更实的要求,强调以服务对象是否满意、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为衡量指标,促进服务承接单位不断提高质效。
根据试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的项目、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一类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服务项目;一类是服务年限1年内,预算额度市级500万元以上、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服务项目;另一类是服务年限1年以上,资金额度分别为单次服务预算或一个年度内预算市级500万元以上、区县200万元以上的连续性项目。
哪些第三方机构有评价资格?试行办法也有明确规定。除了满足委托方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外,须具备三项条件:有一定规模的专家队伍或专业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拥有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或相关注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5人及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执业时间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据了解,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目前,重庆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尝试购买公共服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养老、教育、社区治理等多个领域,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释放内需潜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市财政局数据显示,重庆2013年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以来,购买服务支出占政府采购总的比重不断上升。2018年全市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029个,执行金额44.8亿元。(记者 崔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