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重点人群“六治”专项活动
创新设立转化指导员制度,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有劳动能力却不积极参与生产;不靠勤劳脱贫致富却企图靠买私彩一夜暴富……海南日报记者11月14日从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获悉,针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存在上述情形的重点人群,我省各市县正在积极开展“治懒散”“治酗酒”“治私彩”“治浪费”“治不孝”“治脏乱”的“六治”专项活动。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活动还专门建立了治理对象转化指导员制度。要求以村为单位设立“六治”指导员,每一类治理设立一名指导员,一般每村6名指导员,由各市县、乡镇具有相应职能的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派出。比如,对“治私彩”,可由公安部门选派指导员;对“治不孝”,可由司法局、司法所、民调组织等机构选派指导员;对“治懒散”,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等选派指导员;对“治酗酒”,可由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选派指导员;对“治脏乱”或“治浪费”,可由文明办、爱卫会等机构选派指导员。
昌江黎族自治县扶贫办主任陈学良表示,目前昌江有8个村开展“六治”活动试点工作,派出48名指导员参与活动,“活动开展后,一些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开始有了改变,大家都觉得确实要‘动起来’!接下来,我们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明年将在全县全面铺开。”
万宁市扶贫办主任蔡子劲介绍,万宁目前已积极开展“六治”活动,其中“治不孝”活动在三更罗镇二村开始试点,旨在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幸福感。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就治理对象专门设置“警示转化期”和“确定名单后的转化期”。即对被列入初步名单的治理对象,由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将评议结果单独告知本人,并给予两个月的时间自我整改,暂不列入治理对象且不向村民公示。对警示期有明显改进的,评议之后可以退出治理对象名单;对在警示期仍未有明显改进的,正式列入治理对象。
活动还设置确定名单后的转化期,即对已经从名单中销号的个人进行观察,观察期间表现出现反复的,再次列入拟评议名单进行评议。对已经列为治理对象的,安排转化指导员进行转化,也可同时以市县或乡镇为单位对治理对象集中转化。(记者 傅人意 通讯员 潘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