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申请集中供热,常因入住率达不到60%而“卡壳”,使得刚需住户用热受阻。为破解这一难题,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出台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用热开户协议书有关内容的通知》和相关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建小区申请加入集中供热的界定标准。
其中,前期房地产开发单位与供热企业已达成协议的新建小区,继续按协议执行;对于用热率不足60%的新建小区,经协商,房地产开发单位补齐60%的取暖费即可申请加入集中供热。
据了解,新建小区加入集中供热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按照此前的做法,业主用热率需达到60%以上才能加入集中供热。这样导致有的小区因用热率低无法加入集中供热,有的甚至连续多年都用不上热。《通知》的出台让此类问题有了解决方案。
“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新交房小区因入住率低无法供热的问题,保障刚需用热住户能温暖过冬。”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新政策,即使一栋新交房的住宅楼入住率达不到60%,甚至更低,也能申请加入集中供热,这就化解了新建小区因入住率、用热率不高,而已入住居民用热需求无法满足的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部分费用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免费用热,有需求的住户仍要交纳采暖费才能用热,不交费的不予供热。(晁明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