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山东明确农村幸福院为村级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2019-11-13 10:43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济南11月10日电(记者叶婧)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明确了农村幸福院的功能定位,不是养老机构,而是政府支持、村级主办、社会参与、互助服务性质的村级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

  同时,山东还明确,农村幸福院主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根据自身条件和老年人意愿提供就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紧急救助和必要的生活服务。具备集中居住条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农村幸福院,可安排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费用由本人或其赡养人承担,有条件的村集体可给予补助。

  据了解,这是山东为解决部分地区农村幸福院功能定位不准、运行经费保障不足、管理服务不规范、发挥作用不充分等问题出台的规范措施之一。

  山东还要求,农村幸福院应具备临时休息、厨房饮食、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各地结合新村建设、危房改造、养老周转房等,统筹建设同时具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

  为了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长效运行机制,山东还建立了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挂钩机制,将根据农村幸福院等级评估情况、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及日常运营服务质量等,对运营状况良好的农村幸福院给予适当奖补。(完)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冬游齐鲁·好客山东惠民季培育"好… 第二十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月底将… 10月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河南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发布优化营… 河南省新增两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城南新地标丽泽SOHO亮相 青岛建立划拨基准地价标准 完成标… 第11届好客山东贺年会12月20日启动…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