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山东省到2020年、2022年、2035年三个阶段用水总量和强度等主要节水目标,提出将着力实施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提质、城镇节水增效、内部挖潜开源、节水科技引领、节水市场驱动等七大节水行动。1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方案》进行解读。
根据《方案》,到2020年和2022年,全省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276.59亿立方米和28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8%和20%;到203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07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据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介绍,2018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27.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3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0.6406;全国万元GDP用水量是66.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41.3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4。对比可以看出,山东省用水效率主要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领先。“但是跟世界先进水平比,山东省还存在水生态环境脆弱、农业节水工程体系不完善、非常规水利用率偏低、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曹金萍坦言。
为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方案》指出,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强节水监管,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强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把节水主要指标作为对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到2020年,建立省级和市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对重点地区和高耗水行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到2020年,水资源超载地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到2022年,建立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节水标准是衡量用水效率的基本标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周垂田介绍,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建立务实管用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按照分行业、成体系、全覆盖、精准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用水定额制修订工作。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列出各行业用水定额编制清单,力争到2020年底,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工业产品、高耗水行业、农业生产等的用水定额体系。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包括用水定额、节水型载体、非常规水利用、再生水回用等方面的地方性节水标准体系。
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是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王海明介绍,当前山东省正探索推进水价改革,通过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倒逼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具体来看,在农业用水方面,力争到2025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在城镇供水价格改革方面,首先改革目前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按核定供水水价计征水费,逐步消除交叉补贴,将公共财政对用水户由“暗补”变“明补”。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快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区域综合水价改革。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根据《方案》,山东省将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建设,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16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4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同时,全面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将节水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课程体系,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节水教育基地。(方垒 赵新 郑龙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