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施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记者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针对目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交易规则不统一、制度体系建设滞后、数据资源难以共享的问题,该《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要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办法》对公共资源的交易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办法》还从省级层面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责。同时对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竞争主体、中介服务机构、评标(审)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和处置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记者 岳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