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部门联合印发《管理办法》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刺梨产业高质量发展
10月11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刺梨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我省12个特色产业之一,我省刺梨种植规模全国第一,刺梨加工企业数全国第一,刺梨产业已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根据《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到2021年全省刺梨种植面积将新增60万亩,鲜果产量达到50万吨,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
《管理办法》明确,刺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加工带动、宣传推介、市场拓展、科技研发、标准制定、课程研发、品牌打造、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等项目,资金使用包括融资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等方式。在补助和贴息额度方面,以刺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为测算依据,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投资额度的20%;以刺梨项目实际融资额度为测算依据,原则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或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以奖代补标准为改培500元/亩,示范点建设1000元/亩,单个种植企业原则上最高奖补不超过300万元。
《管理办法》要求,县级向市级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市级向省级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前。此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还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具体申报事宜可查询《申报指南》进行。(记者 陈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