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ETC推广发行大会战
确保完成剩余209.58万辆任务目标
15日下午,全省ETC推广发行大会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确定集中推广行动从10月12日起至11月30日止为期50天,预计全省完成ETC推广发行剩余的209.58万辆任务目标,各市(地)、县(市)分别完成省、市(地)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指标,要求辖区内车辆ETC安装率达到汽车保有量的80%以上。
据了解,截至10月2日,我省累计发行ETC176.36万辆。自活动启动以来,新增ETC客户100.58万辆,完成年度任务32.43%。为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年底前ETC安装率达到汽车保有量的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新增ETC客户310.16万辆以上”任务目标,我省要求,各市(地)、县(市、区)对辖区ETC推广发行工作负总责,按照“以块为主、全域覆盖、任务均衡、便利工作”的原则合理划分片区,对应成立“ETC推广发行包片工作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要求,各县、区领导小组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按片区精准分解下达ETC推广发行任务,协调公安、财政、工商等部门提供车辆相关信息,县(市、区)和所属片区的包片工作组应建立车辆ETC安装台账,负责对ETC安装工作实行动态考核销号管理。
各地要每天对所属包片工作组ETC推广发行任务完成情况、片区汽车ETC安装率进行考核。组织动员并监督考核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车辆全部安装ETC。银行等各授权ETC发行机构,要努力扩大ETC发行网点数量和覆盖面,方便车辆就近就便安装ETC。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各类执法执勤用车等车辆全部安装使用ETC。
省领导小组将每周对全省各市(地)ETC发行情况进行通报;省委省政府已将ETC推广发行工作纳入对各市(地)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对完不成发行任务的按总分的3%扣减。各市(地)应参照这一做法对所属县(市、区)进行考核。
副省长聂云凌出席会议并讲话。(陈晓光 记者 狄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