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西宁海关举办的“两步申报”改革政策培训班上了解到,我省海关将于2020年1月1日启动实施“两步申报”改革。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继续简化一体化通关流程的部署要求,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8月24日起在部分海关开展实施以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为主要内容的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试点,2020年1月1日在全国海关推广应用。
据西宁海关综合业务一处调研员郭庆斌介绍,实施“两步申报”改革,整个申报过程可以分成两步走,企业无需一次性向海关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完成第一步概要申报后,经过海关口岸安全准入风险审核,货物就可以提离口岸了。第二步完整申报,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起14日内,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需要的全面信息及单证。在“两步申报”模式下,海关允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概要申报”或“完整申报”的方式。
“两步申报”进一步将海关的进口监管环节予以“前推后移”,实现海关对物流的最小化干预甚至不干预,减少了企业进口货物因等待申报所需单证而产生的滞港时间,海关监管查验部分后移,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记者 田得乾 通讯员 仁青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