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妹”培训补助标准提高了,3万个乡村公益岗位要优先保障贫困妇女,扶贫车间优先吸纳贫困妇女就业……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我省将以提高就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深化“巾帼脱贫行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如期脱贫。
记者从省妇联获悉,此次出台的《意见》着力强化了实施“巾帼脱贫行动”的支持保障,包括就业支持、产业扶贫、人才支撑、金融扶持、信息共享、兜底保障等多项内容。在支持贫困妇女就业方面,我省将提高“陇原妹”培训补助标准,2020年省内补助达到人均2000元、省外补助达到2500元;2020年全省新开发的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和通过村集体收入逐步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零输转就业家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妇女就业;招聘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志愿者时,适度增加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名额,每年给予4500-6000元不等的补助经费。在产业扶贫方面,扶贫车间要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就业。对贫困妇女就业人数占90%以上的龙头企业,由县级政府统筹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意见》还将符合条件的妇女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范围,并对参与“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积分排名前三的家庭,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同时,《意见》提出,要通过社会救助资金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具备照料护理技能的留守妇女、单亲母亲积极参与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不断拓宽收入渠道。(记者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