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方案多措并举推进消费扶贫
鼓励超市商场等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创新机制,激发社会参与消费扶贫、拓展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渠道、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等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围绕促进全省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要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重点面向全省尚未脱贫的地区和人口,组织动员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方案》提出,鼓励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引导党政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的食堂、餐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同时,发挥对口合作和驻村帮扶作用,鼓励和引导省内对口帮扶单位通过消费扶贫与帮扶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方案》指出,要全面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在区域性品牌超市、商场、宾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势,在节点服务区及邻近扶贫点服务区设置扶贫商品专区、专柜;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地区农产品;发挥贫困地区产品原产地、品种全、货源新等独特优势,与有大宗需求的国家、省份、城市进行对接推介。
此外,《方案》提出,要通过打造区域性特色品牌、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等手段,全面提升贫困地区产品供给与劳务输出水平和质量。要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旅游等措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贫困地区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