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将从7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明确,各省必须在2020年底前实现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好基础。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立了此次省级统筹改革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改革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将实现“六统一”,即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考核奖惩机制。
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全省统一参保范围和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违规参保的界定与处理、退休时间的规范和处理等政策,今后市县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地方政策。
统一基金收支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改变现行基金收支管理模式,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这是此次省级统筹改革的核心。
《通知》还明确,按照基金统一收支、责任分级负责、缺口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