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召开“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会,会上发布的探索推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执法机制备受关注。
“首错不罚”,是指对当事人存在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出具《承诺书》,并及时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则不予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错不罚”制度是推行“721”(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工作法的延伸,将过去以罚促管的执法模式,转变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模式,优先运用限期整改等手段,指导当事人作出整改,缓解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的双赢。
据了解,该管理模式并非保定市首创。浙江省安吉县曾于2019年5月推出“轻微违法首错不罚”并取得成效,截至今年初,该县重复违法率同比下降13%,执法矛盾冲突发生率大大降低。
此外,保定市还将对推进社会服务折抵罚款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对于初次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经当事人申请,可通过参与辅助管理、清理广告、文明劝导等3类社会服务,以服务时长来折抵罚款。(记者刘澜 通讯员方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