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深圳拟建立和完善违法犯罪与信用信息核查机制
发布时间:2019-03-11 15:27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广州3月10日电(记者田建川)广东省深圳市拟通过建立和完善违法犯罪与信用信息核查机制,加强职业准入管理,以预防诸如有“前科”的网约车司机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草案)》即将进入审议,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该草案,用人单位在新招录人员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职业准入的规定,核查新录用人员的违法犯罪与信用记录。用人单位有此需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提供。

  草案规定,曾侵犯未成年人且构成犯罪的人员,不得从事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

  金融电信违法犯罪是重点防控部位之一。草案明确,金融机构、电信企业应当落实实名制,建立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金融机构、电信企业在为新用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

  在出租屋安全管理方面,草案规定,出租人应按照规定为出租房屋配备必要的视频门禁设备等安全防盗设施和消防安全器材,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集中租赁的出租房屋应当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加强管理。

  根据该草案,物流、寄递经营企业应当在收寄前验视物件并进行安全检查。寄件人或者其委托人拒绝验视的,物流、寄递经营企业不得收寄。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吉林珲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 济南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狗,10%狗主… 生态环境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领导赴虹口区城管… 石市城管执法条例 下月正式施行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王国宾局长… 一路一方案、一街一特色集宁区城市… 南昌县在全省率先启用城管执法网上…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