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希伟)“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修剪绿化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现依法对你们行政处罚……”近日,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修剪绿化树木违法行为,3名当事人田某某、刘某某、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缴纳罚款。
3月20日,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获得了这样一条线索——“枣乡街南段有几棵绿化树木被人擅自修剪,部分枝干被锯掉。”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事发地点调查取证。经现场勘查,7棵被修剪的国槐树龄15年,部分枝干被锯掉,树枝断口较新。在走访中,附近门店负责人均对擅自修剪树木的行为矢口否认。
取证困难时,茌平区“智慧城管”系统派上了用场。执法人员利用智慧城管监控系统、高清点位摄像系统,回放事发时附近的监控视频,锁定了相关人员,掌握了全部证据。在证据面前,3家门店的负责人最终承认了自行锯掉绿化树木枝干的事实。
“城市绿化树木具有补充氧气、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作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城办主任崔刚说,“每一位市民都有义务去爱护它们,不能因一己之私利破坏绿化树木。”如果市民认为绿化树木确需修剪,可以向当地园林主管部门申请报批,但不得擅自修剪和砍伐。
在利用“智慧城管”筑牢线上“防火墙”的同时,近期,茌平区加强对部分小区“毁绿种菜”行为的巡查管理,对交通局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馨祥嘉苑等3个小区的120余处“菜地”进行强制清理,还绿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