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将于10月11日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同时对市场主体分为四级,实施“差异化”执法。
重大安全事项
列入重点执法清单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旎介绍,“分类分级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部门先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再结合市场主体的遵法守法情况等信息进行分级并依法实施的差异化执法措施。根据市场主体的风险不同,城管执法部门将执法事项分为重点执法事项和一般执法事项,并分别建立了重点执法清单和一般执法清单。重点执法清单包括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业态、执法事项。重点执法清单以外的其他业态、执法事项,则列入一般执法清单。
对守法市场主体“减量执法”
在对执法事项分类的基础之上,城管执法部门将执法对象分为A、B、C、D四级,并明确了相应的差异化执法措施:对不存在违法行为的A级执法对象,实施减量执法;对B级执法对象,实施常规执法;对C级执法对象,实施增量执法;对D级执法对象,则加大检查频次。同时,还将在柔性执法、处罚裁量、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多个方面,同步体现差异化执法措施。
“升级”认定将一年一调
据了解,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去年执法工作中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已将一般执法对象和重点执法对象进行了首次分级认定,并以此作为后期动态调整的基础。
《规定》施行后,从A级到D级调整,将根据日常执法信息进行及时调整。从D级到A级的调整,则以自然年为单位,综合考量执法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存在违法行为次数、受到行政处罚次数等情况,并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集中调整。
为避免出现执法空白,《规定》明确,如果执法对象出现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时,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核实。(记者 王琪鹏)
(原标题:首次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认定 城管执法将实行差异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