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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名退佣名单为何包括实习生? 红上财富三发公告释疑
发布时间:2020-02-28 15:44 | 来源:中新经纬


  又一非吸平台被警方追缴赃款。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近日,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红上财富接连发布了三则“红上公司涉案人员退款退佣”的公告,同时公布了一份包括4800余名员工的退佣名单,这也是业内首家详细披露退款、退佣名单的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长长的名单中,不仅涉及高管、理财经理、行政、人事、品宣等多个岗位,甚至还包括了15名实习生和1名保洁人员。这份名单立刻也引发了业内的关注,为何保洁和实习生也在名单之中?

 

  4800余名员工被警方要求退佣

  红上财富的公告可谓一波三折。第一份公告发布于2月22日,公告中称,接警方通知,红上公司38名总部高管人员及4720名未按警方要求配合参加催收工作的理财端销售人员,必须于2020年3月31日前主动退款/退佣至警方监管冻结的公司账户内。

  2月24日,红上财富再次发布《公安机关关于红上公司涉案人员依法退佣的通知》称,接警方通知,对该公司165名配合参加催收工作的理财端销售人员通知退佣,该批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退佣至警方监管冻结的公司账户内。

  由于第一份公告中,退款退佣金人员不仅包括高管、理财经理等,还包含15名实习生、多名行政、保洁、人事、平面设计人员等非销售岗位员工,一度引发市场的关注。

实习生也在退佣人员名单之内 来源:红上财富官方微信

  对于外界的疑惑,2月27日,红上财富三度发布公告,对退佣员工范围做了明确解释: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所有参与公司吸储资金业务并获取提成佣金的工作人员(销售岗位及非销售岗位)都必须依法退回涉案款项。经公安机关查证,名单中所有人员确有参与公司吸储业务并获取佣金的情况。

红上财富发布的公告 来源:红上公司官网

  “红小宝”宣布良退当日被立案侦查

  公开资料显示,红上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红上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亿元,总部位于上海。旗下有红上财富、红上研究院、红上至信、红商金融等多个子品牌公司。其中,红小宝是红上金融旗下网贷平台,红上财富为第三方财富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2019年11月27日,红小宝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相关要求,平台将实行良退。不过,就在其发布良退公告的当天,上海警方对红上金融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019年12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称,根据投资人报案,已于11月27日对红上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通报称,经查,2014年7月起,“红上金融”通过设立“红小宝”线上融资平台及“红上财富”线下理财门店,承诺6%-12%不等的年化固定收益,以销售各类理财产品及私募基金产品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已对“红上金融”法定代表人何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公布名单显示追缴力度更强

  据中新经纬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今,已有投之家、钱富通、中金黄金、启蓝金服、合时代、信和财富、有融网、叮咚钱包等多家P2P平台在爆雷后,员工被警方要求退缴工资、提成、佣金等。而此次是首次公布退款、退佣的具体人员名单。

  “这充分表明公安机关追缴的力度更强、更精准,同时追缴的举措被出借人看到,也能够缓解出借人资金受损的焦虑情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

  孟博表示,是否应该追缴员工的佣金、各种款项,应依据该款项的性质来界定。资金来源为赃款,是退款的首要前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倘若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而员工明知自己工作的平台存在自融、资金池等问题,并对公司的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那么其在平台获取的提成、奖金等可能会被要求全额退还。”孟博解释道。

  此外,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公安机关对公司高管和获取提成佣金的工作人员追缴的资金范围不同。对于公司高管,督促其尽快退回历年工资收入;对于工作人员,则要求退回佣金所得,并没有要求员工退还工资。

  对此,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旻律师认为,高管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他们非法吸收所得无论用在经营上还是其他地方,都应当对外承担责任。而对于员工,佣金是业务提成,工资收入是除业务以外的正常劳动所得,所以公安机关要求工作人员退佣。

  他进一步表示,在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时,不能仅仅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还要保证其他正常的劳动关系。对于一些不接触业务、不碰触资金、不碰触底层资产的员工,他们只是客观上和公司形成一个劳动关系,没有构成违法犯罪,也未被公安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那他们就没有理由去退还工资。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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