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针对疫情对财政收支运行造成的影响,为更好履行财政职能,更加积极有为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我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省财政厅将进一步从四个方面13项措施强化财政收支平衡。
——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完成收入预期目标。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推动采取在建项目分段结算等方式,促进尽快形成相关税费收入;用好用足总部经济财税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重特大总部经济项目扶持措施;抓好非税收入挖潜,推动建立资产资源项目库,分期分批推进相关资产特别是闲置土地资产的盘活。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有保有压,优先确保涉及疫情防控和“六稳”等重点领域支出,与部门履职相关的上述支出,优先从预算安排部门的各类专项资金中调剂解决;区分轻重缓急,尽早下达重点支出,非急需、非重点支出上半年暂缓下达;发挥债券资金拉动作用,优化专项债券投向结构,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盘活力度,对上年度未使用完的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除已开工在建的重点项目外,全部清理收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结合收入情况,在年初已压减一般性支出基础上,适时采取进一步压减措施。
——兜牢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基层“三保”保障。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压实“三保”保障责任,确保将“三保”特别是“保工资”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予以优先保障;做实“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应急处置和监督管理,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统筹安排好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从严监管,精准高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追踪问效,对疫情防控和“六稳”相关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严禁截、挤、挪、改资金或用于平衡预算。(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