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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
发布时间:2019-10-15 14:28 |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10月14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又有3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

这其中,既包括六间房、花椒直播等24家网络直播平台,也包括搜狐视频、百度视频等9家网络视频平台。加上此前上线“青少年模式”的20家网络视频平台,国内目前已有53家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网络防沉迷工作也已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

据《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因此,未成年人触网现象不容忽视。

记者了解到,最近一批上线“青少年模式”的网络平台更加注重功能限制和专属内容建设。今年8月,国家网信办对此前上线“青少年模式”的20家网络视频平台的防沉迷效果进行了评估,指导相关平台调整优化功能设置,全量清理青少年专属内容池。在总结推广前期经验基础上,这53家上线“青少年模式”的网络平台实现了统一运行模式、统一功能标准,在该模式下关闭站内搜索、弹幕评论、内容分享、私信聊天、拍摄发布、充值打赏等功能,仅推荐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确保“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池更健康有益。

对于此前出现过多次的未成年人花大钱打赏主播案例,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毕雁英告诉记者,我国《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若数额明显超出了该年龄群体一般的消费水平,如进行了高额甚至是巨额的打赏,就可直接认定为与其智力不相符。若认定未成年人在充值、打赏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那么未成年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58条请求平台和主播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

YY直播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在“青少年模式”中,选择了一批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且无法进行充值、购买和弹幕互动等操作,亮点、关注、发现等功能也无法使用。此外,平台还为未成年人观看直播提供“家长模式”,该模式下无法使用消费相关服务,如送礼、充值、提现、兑换、贷款等相关操作。

搜狐视频相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平台上的“青少年模式”9月初正式上线,在此之前也一直在算法和分发机制上有防沉迷处理。网信办推出这项措施后,搜狐视频积极响应并做了相应的改进。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预防和干预青少年沉迷网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网信办积极推进网络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旨在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承担起相应责任,教育引导青少年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青少年网络保护的良好氛围。(记者 殷呈悦)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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