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做好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省已将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及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原则上,一个项目应由同一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进行联合审查,并以图审机构审查合格且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作为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的依据。
《通知》强调,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应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并出具消防专项审查意见,对审查质量和结论负责。
省住建厅要求,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要进一步充实专业审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水平。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将本辖区内公开选择确定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动态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中,抽查监督结果应当与信用评价体系挂钩。(记者 田若楠 通讯员 付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