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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19-09-19 14:19 | 来源:黑龙江日报


18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称,目前我省主要江河控制站水位持续回落,汛情平稳,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自8月10日16时我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至9月18日,整整40天。

据省防指资料显示,今年入汛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平均降水量为559.8毫米,比常年多55%,为1961年以来历史第1位。全省共计45条河流82站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最大超警幅度2.87米,最长超警时间49天;共计16条河流21站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最大超保幅度1.29米,最长超保时间28天。嫩江、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四大江河均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其中黑龙江干流同江以下、乌苏里江干流海青段、嫩江江桥段发生超过保证水位以上洪水。全省有262座水库出现超汛限水位运行情况,最大超汛限幅度为4.58米,最长超汛限时间87天。强降雨和洪水导致的受灾面积之大、影响范围之广、抢险任务之艰巨在黑龙江省防汛抗洪史上少有。(李刚 记者 张长虹)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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