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09-04 14:1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财政部、税务总局2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据悉,在该公告发布之前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予以退还。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王观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内蒙古在黄河边发现大型史前时期城… 上海志愿服务有新保障:依法给予志… 上海双创包容度大 在沪创业大学生8… 盘锦三县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 我国国家森林城市增至194个 前10月陕西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80… 甘肃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浙江省携6500个岗位赴京引智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