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信息由必填变成选填。个税APP截图
1月20日,记者登录最新版本的个税APP以及电子税务局网站发现,在填写住房租金抵扣时,无论出租方类型选择“自然人”还是“组织”,详细信息均由之前的“请填入”变成“选填”。
之前,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但这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很多租客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如今,随着出租人信息由必填变成选填,这意味着租客在申报房租抵扣个税时可以不用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了。
这将大大缓解房东的担忧,也会减少租客享受房租抵扣个税的阻力,使其能顺利享受到国家发放的个税减税红包。
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看来,房东有房租收入,本应依法交税,这块税源常年的流失,肯定不是办法,但是怎么从现在的混沌状态逐步走向和谐状态下的真正依法纳税和总体规范,这都是摆在面前要啃下来的“硬骨头”。(记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