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7日公布,2018年1—12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从改善幅度上看,2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开封市同比上升。10—12月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8%,其中9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邯郸、济宁和长治。
2018年1—12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10—12月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是舟山、温州、台州和黄山。1—12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10—12月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吕梁,浓度最高的是咸阳。
生态环境部还指出,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2019年1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较2018年同期偏差;长三角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多,个别城市在部分时段内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各地应再接再厉,精准防控,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等。(记者 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