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田开胜发布了2018年河南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据介绍,2018年,河南省民政厅牵头承办两项重点民生实事:一是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入人均财政补贴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15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二是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城乡低保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全部发放到位。
“经过一年努力,这一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全面落实,发挥了兜底线、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增强兜底脱贫能力、完善兜底保障政策体系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田开胜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曙辉在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一是“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二是“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据介绍,河南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是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的,是自2005年起河南省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自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推许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员464.43万人。
王曙辉说,此次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了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相关联,对企业退休人员主要与其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主要与其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群体主要是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
据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会后,河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养老金已于2018年8月足额发放到位。这是自2009年新农保实施以来,国家和河南省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记者 潘志贤 实习生 阚晓倩)